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会议10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分别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审议了这三个决定草案表决稿。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分别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同意将有关修改意见的报告及决定草案表决稿、决议草案和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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