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主要为深入贯彻我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精神,全面加强软件产业园区的统筹布局和科学管理,努力提升软件产业集聚水平和整体规模。
一、出台背景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工信信软〔2021〕130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第一章是总则。共4条,主要是对软件园区定义、目的和意义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是认定条件。共1条,主要明确申报郑州市软件产业园区应当经各开发区、区县(市)正式批准设立;园区具有完善的产业公共服务能力;园区内企业年度软件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等条件。
第三章是云上软件园区。共3条,主要提出支持郑州市软件产业园区建设云上软件产业园区,明确云上软件产业园区定义和应具备的条件:云上软件产业园区需在实体软件产业园区的基础上通过搭建云上管理服务平台,突破物理空间限制,实现产业服务能力和产业聚集的最大化,构建全市“实体 云上”相互支撑的产业园区体系。
第四章是认定程序。共6条,明确申报流程:由园区自愿申报,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初审,市工信局认定公示并授牌。
第五章是管理考核。共4条,明确通过认定的软件园区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园区日常工作的具体指导;市工信局负责对园区每年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每三年对园区进行重新申报复核。
第六章是附则。共2条,明确解释单位和实施日期。
附件为郑州软件产业园区申报相关说明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张永朋
联系电话:6788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