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河南、郑州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郑办〔2020〕2号)落地见效,市工信局经过分析梳理《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郑政〔2016〕29号)、《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郑政〔2018〕18号)、《郑州市加快工业投资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郑政〔2018〕39号)和《郑州市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培育若干政策》(郑政〔2018〕38号)基础上,研究拟制了《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拟制过程中,学习借鉴杭州、深圳、青岛、成都、武汉等地相关政策意见,征求了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和开发区、部分工业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该若干政策。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推进《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 2022年)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主导产业能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强化企业培育和开拓创新,鼓励争创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分7个部分、26条。第一部分是培育新兴产业。包括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扩大规模和支持重点新兴领域加快发展2个条款。其中,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 超过 5亿元、1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分别给予 50万元、 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二部分是做大做强企业。包括支持领军型企业(集团)、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倍增发展、鼓励创新产品销售、支持企业市场推广4个条款。其中,培育“顶天立地”大企业(集团),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进行年度表彰,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后,每上一个100亿元台阶,给予100万元奖励。第三部分是支持项目建设。包括支持新建工业项目、支持“三大改造”项目和实施制造业重大项目贴息支持3个条款。其中,对郑州市工业主导产业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项目完成投产后,按照项目生产和技术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第四部分是创新试点示范。包括支持试点示范园区、企业、项目、产品和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5个条款。其中,对通过国家、省新认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五部分是提升质量建设。包括支持企业加强质量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生物及医药研发认证和加快企业专利产品产业化4个条款。其中,对被国家、省推广的质量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六部分是加快数字化转型。包括支持“工业大脑”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上云接链和智能化诊断服务3个条款。其中,对认定为市级工业大脑企业的,按照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25%给予补助, 每户企业最高补贴1000万元。第七部分是强化要素保障。包括发挥引导基金作用、鼓励扩大信贷规模、强化用地保障、实行“亩均论英雄”和强化环保统筹5个条款。
四、政策有效期及有关附则
本政策有效期3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政策由市工信局牵头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员:王 凯(法规处处长)
常 瑞(法规处一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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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