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2〕50号)、《河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双线嵌合机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和《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郑州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意见》(郑防控办〔2022〕39号)等文件精神,更好服务保障工业企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正常生产经营,按照自愿申报、达标即入的原则,现就“四保”工业企业白名单调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业白名单企业申报条件
在郑州市内注册、生产经营状态正常、诚信度好的工业企业,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能够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政策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纳入“四保”工业企业“白名单”。
(一)省级工业企业“白名单”申报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或本年度营业收入有望达到10亿元以上);
2.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工业企业;
3.工信部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工信部重点防控医疗物资储备企业;
4.“万人助万企”省领导包联的工业企业;
5.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主板及境外公开上市的工业企业;
6.年进出口额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7.其他产业带动能力强、产业链条覆盖面广,需省级协调保障的链主型工业企业。
(二)市级工业企业“白名单”申报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或本年度营业收入有望达到1亿元以上);
2.省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
3.“万人助万企”市领导包联的工业企业;
4.在“新三板”上市的工业企业;
5.年进出口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县级工业企业“白名单”申报条件
1.规上工业企业;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企业(指:郑州市级专精特新工业企业);
3.“万人助万企”县领导包联的工业企业;
4.准规上工业企业清单中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在1500万元以上)。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纳入工业企业“白名单”:
1.通过弄虚作假行为达到申报标准的;
2.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近三年发生严重社会失信行为的。
二、工业白名单企业工作要求
白名单企业应制定有闭环生产工作预案,能够通过临时改造办公区、临时安排公共宿舍、“大厂牵小厂”员工借宿、安排“点对点”通勤车、统一配餐等方式满足员工食宿需求,实现闭环生产、高效完成平急转换。
三、调整流程
(一)调出白名单企业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原有“四保”工业白名单企业受本轮疫情影响情况,对于不满足工业白名单企业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且经过改造提升仍无法达到的,要调整出白名单。
(二)新纳入白名单企业
相关企业对照工业白名单企业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自主向辖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
申请流程:企业向辖区工信部门(j9九游平台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申请资料(“四保”工业白名单企业信息统计表(附件2)、闭环生产应急预案等)——辖区工信部门接到企业申请后,核实企业信息及闭环生产能力——辖区工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导入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运行调度平台(http://59.227.153.133/#/portal)——辖区工信部门通知企业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找到“四保服务平台”,完善员工、自有车辆等相关信息——辖区工信部门审核企业信息并对符合条件企业完善包保干部信息。
四、有关要求
各区县(市)对照工业白名单企业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通过河南省“四保”企业(项目)运行调度平台对原有白名单企业和新申请企业进行调整完善,于11月18日前,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运行办,随文报送郑州市“四保”工业企业白名单(见附件3),附表中的白名单企业和白名单等级要与调度平台保持一致。市工信局审核通过后,提请郑州市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予以公布。
软件和信息化企业参照工业白名单企业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执行。
联 系 人:马胜超
联系电话:89895072
电子邮箱:zzgxwyunxing@163.com
附件: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