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工信装备〔2017〕1号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
为切实做好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办法>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5〕140号)要求,结合省工信委装备处对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今后认定工作将不再单独发文通知,各企业研发新产品后即可准备材料申报。
请各单位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书、申请表、承诺书、专家推荐函等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后,行文上报市工信委汽车产业和装备制造局。
联系人:乔 彬 电话:67186254
附件: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办法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