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平安建设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时间:2017-01-04 00:00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机关各处(办、局)、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成果,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促进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平安建设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郑综治办〔2016〕20号)要求,制定委系统的专题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2月20日,为期2个月。
二、宣传内容
根据我市元旦春节期间的社会治安形势特点,此次专题宣传活动突出以下8个专题。
(一)防盗抢专题宣传。重点从居民住宅、公共交通、外出购物、银行存取款等方面宣传如何防盗抢知识。
(二)防诈骗专题宣传。在企业、社区等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防诈骗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各类诈骗活动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和警惕性,
(三)防火灾专题宣传。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消防知识竞赛、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习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防赌博专题宣传。积极开展防赌博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远离赌博、抵制赌博。
(五)防事故专题宣传。在车站、高速公路收费站、交通道路、公共场所等宣传安全常识,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提供群众安全意识。
(六)防非法集资专题宣传。开展金融政策法规解读、非法集资案例剖析,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七)防传销专题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普及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和预防知识。
(八)防假冒伪劣商品专题宣传。在集贸市场、商场、商店和居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各类防假、识假知识。
三、宣传形式
(一)开展阵地宣传。把企业和社区作为宣传工作的主阵地,张贴宣传标语、招帖画、建立大型宣传标牌、固定宣传栏,在村庄刷写墙体标语,建设平安法治宣传专栏,营造平安创建氛围。
(二)开展流动宣传。依托集市、庙会、街会等重要节点,抓住时机,在重点区域、农村地区开展巡回宣传,开展“送法下乡”、“送戏下乡”、“宣传大蓬车”、“送春联”等活动,提升宣传工作成效。
(三)开展媒体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开展常态宣传,抓好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注重发挥都市类媒体的独特作用,让宣传更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
(四)开展网络宣传。注重发挥互联网优势,拓展网上宣传阵地,利用手机报、微博、微信、动漫、客户站等平台,制作刊播适合网络传播的微电影、微视频、动漫短片,扩大网络平安宣传影响力。
(五)开展群众宣传。把平安建设宣传与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紧密结合,与平安机关、平安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群众自觉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工信委和委各处(办、局)要周密部署,推动平安建设专题宣传活动。
(二)要科学谋划。各县(市)区工信委不仅要制定总体方案,还要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宣传计划和实施步骤。要与“双节”期间的业务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合理调配工作力量,使部门职能和专题宣传活动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三)要创新思路。拓展宣传思路,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载体,既要用好传统媒体,又要发挥好新兴媒体作用,既要开展集中宣传营造声势,又要抓好阵地宣传、流动宣传等常态化宣传,使平安建设宣传更加灵活新颖。
(四)要强力推进。要建立专项工作台帐,把日常工作表现与年度考评相挂钩,强化工作责任制,对行动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指出问题,重点督促指导。市综治办将实施周通报制度,对专题宣传工作进行通报点评,并适时组织暗访督导。委每周一前要向市综治办报告上一周活动开展情况,委开展的重大活动要提前报告市综治办,各县(市)区工信委也要参照市的做法,切实做好这项宣传活动。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