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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来源:本站时间:2016-09-18 00:00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郑工信能源〔2016〕24号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落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豫工信运行〔2016〕20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示范园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应对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效益具有示范作用,在科学、节约、有序、高效用电等方面具有推广价值,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一)示范企业
    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纳税及银行信用良好,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 2015年用电量达到1000万千瓦时以上,单位电耗产值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 建立科学的能源管理制度,内设能源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人才队伍;
    4. 建立企业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实现用电智能化、网络化管理,且应用效果良好;
    5. 综合运用负荷管理、需求响应、电能质量优化等措施,有效提高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
    6. 通过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达到“a级”的企业,可优先推荐。达到“aa级”及以上的企业,直接作为示范企业。
    (二)示范园区
    1. 依法设立并以工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及相关产业规划;
    2. 具有较高的产业聚集度,201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3. 2015年用电量达到10亿千瓦时以上,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领先;
    4. 支持园区内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或参与电力市场建设;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相对健全,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对集中;
    5. 综合运用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源网荷储协调优化运营、需求响应、分布式电源建设、充电设施建设、能源互联网建设、智能微电网建设等措施,提升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
    6. 已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产业集聚区将优先推荐为示范园区。
    二、相关流程
    (一)推荐: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所辖企业、园区通过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申报系统(http://sftj.idsmpc.org)进行注册、登陆、申报,同时申报企业需填写2016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申报表(见附件2);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依据《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办法》(工信部运行〔2015〕97号)进行初审后上报省工信委。
    (二)评审:省工信委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办法》(工信部运行〔2015〕97号)对推荐企业、园区进行评审,并择优作为“我市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候选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向国家工信部推荐。
    (三)发布:国家工信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示范企业、园区进行评审,并择优作为“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同时对外公布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名单,对示范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并适时通过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重大工程、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等予以支持。
    联 系 人:赵剑伟 吴东收
    联系电话:67170052 67185458
    电子邮箱:zzjwnyc@163.com

    附件:1. 2016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园区推荐表
    2. 2016年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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