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隐患排查,开展分类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处置,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抓好落实,并于7月28日前将通知到的企业名单报送市工信委原材料处。
联系人:王智敏
电 话:67170215 15238065522
传 真:67170215
邮 箱: yuancailiaochu@126.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