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工信装备〔2016〕2号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
为切实做好2016年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办法>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5〕140号)要求,请各单位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今年的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书、申请表、承诺书、专家推荐函等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016年7月18日前行文上报市工信委装备处。
联系人:陈少华 黄业成 电话:67886921
附件: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办法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