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工信装备〔2015〕3号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局,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
为切实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办法>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5〕1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组织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执行,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书、申请表和承诺书等附件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初审后,统一上报市工信委。
联系人:陈少华 电话:67886921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