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信息化工作步伐,提升城市信息化整体水平,根据《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郑财工〔2013〕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信息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符合省、市政府年度信息化工作要求。
(二)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领域代表性和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并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较强的普及推广价值,建成后能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郑财工〔2013〕8号)的要求和《2015年度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内容。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已纳入财政部门的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并按时报送报表。
(二)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2013年6月1日之前注册)。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和税收信用良好,连续2年实现盈利,上年度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申报项目总投资及已完成投资均已实行专项核算管理。
(四)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
(五)《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
(二)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3)。
(三)注册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
(四)在项目建设期内有效的备案确认书或立项批复核准文件。
(五)市级以上部门(含市级)颁发的科研成果证书、专利证书、产品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六)项目资金预算材料,已投入购买设备和技术等的发票、合同及记账凭证等(备案确认书或立项文件确定的项目建设期内有效);未投入的企业自有资金落实到位证明,包括银行近期开具的资信证明和存款余额证明等(从2015年5月1日至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日范围内出具有效)。
(七)银行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银行签证利息单等材料。
(八)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单位近2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对企业单位申报项目,1、2、3、4、6、8为必须提供,其他可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对配套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资金批复文件和资金银行进账证明;对认证项目,具体材料和要求参照《郑州市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资助资金申报流程规范》(附件5)。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形式。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 a4纸打印并简装,1式2份(加盖公章,附电子版),于2015年6月19日17:00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各县(市、区)所属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同级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申报,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并汇总后,按照推荐优先度进行先后排序,填报《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4),联合行文上报市信息办和市财政局,材料各送1份,不得委托企业报送。
(二)支持条件。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申报项目为在建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市财政资金支持。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和单位不得参与本年度申报:
1.往年度获得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但未完成验收的单位。
2.2013至2014年度已经获得省、市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过的单位和项目。
3.项目建设资金中的非专项资金未落实到位的。
4.往年度各类财政资金申报过程中有虚假材料及欺骗行为的。
(三)其他要求。项目的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申报职责,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有关表格式样、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等,请到市工信委、市财政局或市信息办网站下载。
联系人:
市工信委信息办:周 崑 67885661
市财政局工业处:李培武 67181112
附件:1.2015年度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4.郑州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5.郑州市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资助资金申报流程规范
2015年5月29日
附件【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