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三方面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共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园5个,其中新建园区3个,改造提升园区2个,总规划面积1101.3亩,总建筑面积133.3万平方米,共接纳入园企业231家,吸纳就业人数3500余人。
一、坚持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
统筹规划布局。按照“布局科学、规模合理、适度超前、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编制全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发展规划,统筹用地空间布局,注重与产业发展规划、城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明确园区布局在工业集聚区产业控制线以内,推行第三方管理运营模式融合发展,积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园区运营商等参与小微企业园区运营管理,防止出现新的散乱布局。强化政策引导。高标准制定《中原区落实文紧急促增长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等政策,明确了小微企业研发、税收、人才、技术改造、市场培育等各项扶持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中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中原区领导多次到小微企业园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园区规划、建设等构想,并与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就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协调研究。建立了中原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每月召开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和专项工作推进会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建立领导干部分包小微企业园重点建设项目制度,成立了专项工作推进专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建设。
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突出园区的准公共属性,鼓励多主体、多模式开发建设小微企业园,已形成龙头企业开发、专业机构开发等多种模式。优化整体发展环境。引导优质小微企业加快入园集聚发展,有效破解当前小微企业发展瓶颈和发展乱象,为优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做强做优提供良好环境。强化要素保障。把所有小微企业园纳入“万人助万企”活动,组织科技、税务、人社、城建、统计等成员单位定向组织开展减税降费、高企认定、法律讲座等政策宣贯,产销、产融、用工、产学研“四项对接”以及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服务活动,建立问题清单,协调解决融资、用地、审批、运营、项目入库等问题45个,2个新建园区及时纳入工业投资库,坚决打通园区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坚持集聚发展,提升园区等级。
提升园区建设标准。按照“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服务集中”的要求,打造市级小微企业园,形成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上规模:新建制造业类园区面积不得少于200亩,改扩建类不少于100亩。提容积率: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5,小于3.0。厂房、仓库建筑高度宜大于15米、小于60米。重特色:突出“一园一业”,主导及关联产业的集聚度原则上不低于50%。强配套:行政办公、公共服务、生活配套等非生产性用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梯度培育小微企业。打好小微企业提质升级组合拳,从小微企业园中遴选出优质企业纳入“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目前,园区已培育“小升规”企业2家、“专精特新”企业6家,科技型企业33家。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层次给予不同服务,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抵押物缺乏导致融资难等问题,以“专精特新贷”通过银行直贷、银担合作和投贷联动等三种金融服务模式,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企业从“低小散弱”向“专精特新”提升。提升企业入园门槛。把亩产效益指标作为新增用地出让条件,严格把好入园标准和门槛,建立入园审核、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建立“亩均论英雄”评价机制,积极引导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项目优先入园,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整合入园,倒逼末档企业淘汰退出或改造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培育目标,选择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入库,建立培育扶持制度,实施跟踪辅导、帮助解决困难。探索进一步用活政策,加强各部门协同对接,精准服务,整合政策资源要素,提升园区保障水平,形成小微企业园建设的“中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