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礼不办事”急需整治“良方”
来源:本站时间:2014-06-30 00:00
日前,在“2014年求是•北京公共管理高峰论坛”上,中华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王忠明表示,在地方调研中发现,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在一些地方,以前“给钱办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现在变成了“一般的人不见了,一般的礼也不收了,但是一般的事也不办了”。这种不正常的状态亟须扭转。
礼不收了、事也不办了,是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贯彻执行之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大有与中央精神叫板的势头。今年2月24日《第一财经日报》就报道了类似的一件事:记者约几家房地产企业交流市场形势,当记者问道“对于新一届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的一系列举措,你们是否感到软环境有了很大改变”时,得到的回答是:官员“吃拿卡要”确实少了,但不办事的多了,过去“公关公关”就能办成的事,现在改成拖着不办了。
不管是给钱就办事还是“公关公关”就能办成事,都是典型的行贿受贿,因为有好处、有利益驱使,所以官员办起事来,就充满“积极性”,甚至有人为此还挂上了“有作为”的招牌。显然,这种为了获取灰色、黑色收入就办事的做法,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力开拓寻租空间,是利用人民赋予的分配资源的权力为自己牟利。
伴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以及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官员们获取好处的渠道逐渐变窄,“潜规则”也开始消解。在此背景下,一些官员办事积极性也随之降低。从公职人员的职责角度说,辛勤办事本是分内之事,但之前获取利益的渠道实在太多,助长了“办事给钱是理所当然”的错误观念,一旦没了好处,便周身不痛快。于是,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礼我不收,钱我不要,但是事我也不办了。这种行为不仅影响行政效率,也阻碍社会的健康发展。
显然,不能为了“激励”公职人员积极办事,再让他们获取违规违法利益。目前应该做的,就是想办法倒逼官员转变思路,由被动变主动,由消极应付变积极工作。
笔者以为,可以设立“不作为”曝光平台及举报电话,对于被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凡是不按原则给群众办事的人员,必须予以处罚。处罚要动真格,对于不作为者,有理由摘掉其头上的“乌纱帽”,因为在其位不谋其政是最大的危害。民间有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对于一心只想着自己利益、将手中权力当做发家致富工具的官员,让其交出权力也不为过,因为他已丧失了一名公职人员基本的职业道德。(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曲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