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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工信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时间:2012-05-09 00:00

郑工信发〔2012〕35号
                                          

委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党建工作,不断推动委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称
    1.先进基层党组织:从委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中评选产生。
    2.优秀共产党员:从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系统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产生。
    3.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系统,从事党务工作的干部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奋发有为。
    (2)党员队伍好。注重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在本单位经济发展中发挥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建立健全党建相关制度以及内部工作运行制度,严格考核落实,各项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4)工作业绩好。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5)群众反映好。经常深入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成绩得到群众肯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公开承诺解决的事项得到有效解决。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自觉学习的表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读书竞赛活动,主动汲取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2)爱岗敬业的表率。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3)服务群众的表率。真心诚意为群众服务,密切联系群众,以实际行动团结和带动群众勤奋工作,受到群众的普遍赞誉。
    (4)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弘扬正气的表率。积极参加党的各项组织活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团结周围的群众为党的事业奋斗。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先进性。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实意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认同,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熟悉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在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中成绩突出。
    (4)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本单位党建工作在全委有一定影响,位居前列。
    (5)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在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中表现突出,充分发挥一个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先进党支部按各单位党组织的20%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按单位党员人数的2%推荐,党员不足50人的单位,推荐1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
    2.评选方式: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委属各企事业党委(总支、支部)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总结本单位一年来的党建工作情况,以工作总结的形式报委组织人事处。同时,须征求单位所在地的纪检、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委组织、纪检、信访部门共同审核后,提交委党委研究确定。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各推荐单位党组织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按照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好中选优、逐级遴选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工作、科研等一线基层岗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对象初步名单产生后,各单位党组织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部门的意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在正式推荐上报前,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各单位党组织推荐上报后,经委组织人事处审核,提交委党委研究决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监督。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加强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推荐评选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结合起来。推荐评选中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真正把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志推荐上来。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积极营造氛围。“七一”前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充分利用网络、简报、内部刊物、宣传栏和其他传播媒介,对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经验和事迹,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号召广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向他们学习,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营造争当表率、争做贡献的良好风气,促使大家永葆昂扬奋发的工作热情。
    3.真正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单位一年来党的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三份,推荐对象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和单位党建工作总结(含电子版),于5月30日前报委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李晓莉
    联系电话: 67170331
    电子信箱: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2.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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