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办〔2011〕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促进全委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党开办〔2011〕2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的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要求,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利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凝聚全市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工信委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史占勇、杨虎臣
副组长:印 龙、李 刚、王宗民
成 员:马志峰、韩先敏、张玉聚、刘有群、邢冬原、刘延龄、潘喜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纪委监察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委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主 任:宋建国
成 员:肖正峰、张耀彬、孙黎明、任万庆、牛志永、杨继武、杜爱萍
委属企事业党组织要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可比照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组成,要有至少1名固定工作人员。
三、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4、党的干部工作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7、制度建设情况。
8、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委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党务公开性质特点突出抓好以下党员群众特别关注的内容公开。
(二)委党委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电话及联系下级单位、结对帮扶情况;
2.党组织作出重大决策、开展的主要活动,领导班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情况;
3.干部提拔过程,评先表彰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5.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其他群众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党的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委属企事业党组织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电话、党员联户责任区,设岗定责情况;
2.党组织作出重要决策、决定重要事项的过程,党组织工作目标、党建活动计划及完成情况;
3.党组织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干部情况;
4.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查处情况;
5.党员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处理情况;
6.其他群众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党的政策及落实情况。
四、实行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拟定方案。由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提出拟公开的事项及其范围、形式、时限等具体方案。涉及敏感、重要事项的公开内容在公开前要由党组织班子集体审定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
(二)实施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三)意见反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归档管理。对公开资料要及时登记,立卷归档,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各单位党组织要实行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具体操作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
五、实行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公开内容选择不同的形式进行党务公开,主要有会议、文件、公开栏、网站、媒体等。
委党委建立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要突出权威性、时效性、导向性,注重增进党组织与群众的联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一)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拟从党务公开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中确定一名同志担任。其职责是负责党组织新闻信息的管理、策划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处理突发事件新闻报道。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党组织各阶段中心工作;
2.新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
3.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4.重要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5.重大涉外活动等。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新闻发布的具体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通气会、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新闻谈话等。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举行,每年不少于1次。
六、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委根据需要从党代表、政协委员(非中共党员)、离退休老干部、干部职工党员代表、群众党员代表中,聘请3—8名监督员。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定期集中座谈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集开会一次,交流各监督员的工作经验,听取意见建议,讨论制定加强监督的新举措,每半年向上级党务公开办公室汇报一次监督员工作。委属企业单位至少聘请3名监督员,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监督员名单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需要征询群众意见的决策,采用会议、媒体、网站等多种公开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需要党员群众干部旁听议事决策会议的,从机关和委属单位选取适当名额的党员群众代表或党务公开监督员列席会议;媒体可以采访报道允许采访报道;议事和决策的结果在议事决策进行完毕后3天内,采用栏板、会议、媒体、网站四种形式的两种以上进行公开。
(三)公开组织人事工作相关内容,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的时限和形式进行公开;没有明确规定的,逐个环节及时加以公开。只需单位工作人员知悉的,要采用栏板和会议的形式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还要采用媒体或网站形式公开。
(四)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结案后1个月内,采用媒体或网站形式向社会公开;一般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结案后1个月内,采用栏板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
(五)领导成员的职责分工和j9九游平台的联系方式,在明确以后1个月内,采用栏板方式在单位办公场所或本地党员群众相对集中的场所的显著位置加以公开。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要及时向单位群众或一定范围党员群众公开,或者按每周、每半月等时间段公开。
七、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安排好本单位年度党务公开具体任务,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确保2011年底前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二)认真组织实施。委属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并于2011年8月20日前报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半年开展一次党务公开工作阶段性考核,一年进行一次总结性考核。根据平时监控和考核结果评优评差,对先进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围绕党委公开内容,及时编写工作动态和经验信息,上报委党务公开办。各单位要适时适时提供工作情况及特色经验,半年工作于6月5日前,全年工作总结于12月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委党务公开办。
(四)积极探索创新。本实施方案未明确的事宜,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要注意进行理论研究,善于思考,大胆突破,不断探索党务公开的新方法、新思路。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