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经研究,我委机关党委定于6月下旬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换届选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教育。机关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向党员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针对党员思想实际,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二、机关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在机关党委换届前,首先进行机关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各党支部要对本届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党员大会上作工作报告。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于6月中旬完成。各党支部选举工作结束后,将选举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机关党委(委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党员名单附后)。
三、确定机关党委委员名额。根据我委机关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新一届机关党委有7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委员名额已经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批复)
四、酝酿、推荐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委员会。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机关各党支部换届后,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负责,组织好本支部党员对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进行认真讨论、酝酿、推荐,支部委员会集中多数党员意见,将候选人名单报委机关党委研究(委员候选人数应超过委员人数的20%),报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后,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委员会。
五、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八项基本任务,回顾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对下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届委员会党费收缴情况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正式提请党员大会审议前,要经机关各党支部、机关党委讨论通过。
六、起草机关党委选举办法。机关党委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机关实际,起草选举办法,并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七、几点要求
1.机关党委的换届选举是我委机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望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认真负责,搞好换届选举的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条例》等,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2.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抱着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行使好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机关各党支部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市工信委机关新一届党支部党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