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党支部:
4月14日,青海玉树地区发生了7.1级地震,给当地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委机关内开展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号召机关职工积极参与,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为地震灾区奉献爱心,支援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机关全体职工。
二、捐款地点:2号楼3楼会议室。
三、捐款时间:2010年4月20日下午3:00。
四、要求:机关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职工,按时参加,遵守纪律,按次序进行捐款。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